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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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和改建、扩建、变更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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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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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行政许可事项 □非行政许可事项 □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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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属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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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即办件 ■承诺件 □上报件 □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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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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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文广新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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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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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网上 □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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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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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行政服务中心(文广新局受理窗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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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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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四条、第十三条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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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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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市文广新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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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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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报告,应当载明单位的名称、地址和性质;
2、工商营业执照;
3、申请单位经营场所(房屋)产权属证书(复印件)、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;
4、公安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;
5、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;
6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;
7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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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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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受理初审。受理人员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(查漏补缺),并提出初审意见,
2、实地勘察、审批。审核人员对申请设立或变更场所进行实地勘察,如符合设立或变更条件,则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《网络文化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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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许可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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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许可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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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齐全如无特殊原因,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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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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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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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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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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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307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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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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